第十四章 我的地盘我做主 (第2/2页)
仪门两侧设两个门,东门称“生门”或“人门”,是供人们日常出入的门,西门称“死门”或“鬼门”,通常关闭不开,被处决死刑犯走的路,就从这个门拉出去行刑,出西门是古时处决死刑犯的法定方位。按照传统阴阳学说,日出的东方属于阳,日落的西方属于阴,人死后是到西方转世或者入地狱。
衙门的三进大院就是衙门最重要的办公枢纽了。
院落的东侧建筑为吏、户、礼房,西侧建筑为兵、刑、工房。大院的正中,就是县衙的大堂,也就是李超仙坐堂审案子的地方。
从大堂的左侧经过穿堂就是内宅了,是县太爷,县丞,捕快等居住生活之地,这块,李超仙已经很熟悉,东西两侧有十几间房,除了伺候自己的两个奴婢,以及那个哑巴一样的佣人,却没什么人居住,一问,才知道,原来的县太爷喜欢清静,不喜欢别人跟他一起住,所以就空着,李超仙于是下令,衙门里所有的捕快即日起,不必在外边租房子住,都搬回来,他喜欢人气足的地方住。
而衙门里最后的那个庭院,也就是五进院,是县衙的大牢,呈现窄窄的长条形,一直往前延伸,这里占地面积最大,很恐怖,足足四五千平方米,里边,关押了数百名各式囚犯,说实在的,李超仙不想进去,就到了门口,就止步,他觉得里边实在是太阴森,太肮脏,这会影响他的伤口愈合,还是改天吧。